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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版权协议也称著作权合同是指著作权人与欲获得著作权使用、转让、质押等权利之人达成的以著作权使用、转让、质押等为内容的合意。著作权合同是对与...
根据我国现行《著作权法》,著作权包含17项权利,其中除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系不得许可他人行使之人身权外,其余13项权利均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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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许可使用的权利种类; 2、许可使用的权利是专有使用权或者非专有使用权; 3、许可使用的地域范围、期间; 4、付酬标准和办法; 5、违约责任; 6、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内容。
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录音制品的法定许可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被播放的录音制品必须是已经出版的,否则就必须取得著作权的许可; 2、该法定许可仅适用于录音制品。 3、播放录音制品应当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 《著作权法》第四十四条录音录像制作者对其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享有许可他人复制、发行、出租、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并获得报酬的权利;权利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该制品首次制作完成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 被许可人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录音录像制品,应当同时取得著作权人、表演者许可,并支付报酬;被许可人出租录音录像制品,还应当取得表演者许可,并支付报酬。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并结合法律实践,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具有以下特征:[1] 1.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是诺成性合同。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的成立,不需要许可人实际将作品交付给被许可人,当事人各方的意思表示一致合同即告成立。 2.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是双务合同。双务合同是指双方当事人互负对待给付义务的合同,一方当事人之所以愿意负担给付义务,乃在于期待对待给付。权利义务条款是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最主要的条款,也是合同履行的依据,任何一方不全面、及时履行合同义务,都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3.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是有偿合同。有偿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享有合同规定的权益,必向对方当事人偿付相应代价的合同。作品的创作花费了作者大量的时间、精力,尤其是很多很优秀的作品更是倾尽作者一生的精力和智慧,被许可人要使用作品,必须向著作权人支付一定的报酬。 4.著作权专有许可使用合同是要式合同。《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23条规定,使用他人作品应当同著作权人订立许可使用合同,许可使用的权利是专有使用权的,应当采取书面形式,但是报社、期刊社刊登作品除外。因此,如果被许可人要获得作品的专有使用权,则必须与许可人签订书面许可合同,但是报社、期刊社刊登作品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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