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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条例》限定“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工人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1,前提要求是“生活不能自理”。生活自理程度分为“生...
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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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工伤职工住院伙食补助费,由统筹地区规定的,建议咨询当地人社局或者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现就济南市工伤职工住院伙食补助费、转统筹地区以外就医交通、食宿费标准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伤职工在统筹地区住院治疗工伤期间的伙食补助费标准为每人每天20元。《工伤保险条例》没有明确规定在家疗养期间的伙食补助费标准,还是建议您咨询当地人社局或者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工伤住院期间的伙食费根据地方的不同金额也是不一样的,由各地方人民政府自己确定。而护理费应该由单位支付,可以由单位派人护理则不需要支付护理费。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1、标准: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 2、要求:住院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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