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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协议签过了,就没有必要申请撤销了,除非你不想干了。 2.没有竞业禁止也可以约定违约金。 3.违约金好像有点高,你可以咨询一下劳动保障部门...
我国法律并没有对签保密协议是否需要支付劳动者保密费的做规定,因此签保密协议用人单位是否需要支付保密费可以在保密协议中自行约定。法律没有强制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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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公司法对企业高级管理人员规定的忠实义务,对于任何企业而言,都存在商业秘密保护问题,所以给企业的相关人员规定竞业禁止的义务是符合实际需要的,也是为法律所肯定的。竞业禁止的规定有利于企业利益的保护,为企业所普遍采取,但同时,该规定是对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一种限制,该规定意味着劳动者在一定期限内将自己的就业权部分地由企业进行处置,给劳动者而言是非常不利的,因此,劳动部才规定了经济补偿的问题。作为用人单位而言,对于部分掌握本企业经营技术或者其他商业秘密的员工,应当与他们签订保密协议或竞业禁止协议,以保护企业自身的合法权益,但应当支付给有关人员一定的经济补偿。如果企业支付了相应的经济补偿,劳动者在合同约定期限内违反相应条款的,企业可以追究劳动者的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第二十四条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签订保密协议,约定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劳动者承担保守相关商业秘密、知识产权以及竞业限制的义务,用人单位按月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约定的,应当按约定支付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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