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取得完整产权的经济适用房可以订立房屋租赁合同。 2、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在满5年办理房产证同时对超过核定的最高购房总价标准以...
经济适用房一般不能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在5年内办理房地产证明书的同时,超过核定的最高购房总价标准以外的部分支付...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办理对象及范围享受租赁型经济适用房、廉租房实物配租人员提交要件《关于廉租住房实物配租家庭年审合格通知单》或《关于租赁型经济适用住房承租家庭年审合格通知单》、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流程1、承租人持《关于廉租住房实物配租家庭年审合格通知单》或《关于租赁型经济适用住房承租家庭年审合格通知单》和本人身份证原件签订《廉租住房租赁合同》或《租赁型经济适用房租赁合同》;2、缴纳三个月房租和租房保证金;3、承租人验收房屋;4、办理交接手续。
根据国家七部委2007年11月19日出台的《经济适用房管理办法》相关规定,针对经济适用房可以出租吗这个问题: 第33条个人购买的经济适用住房在取得完全产权以前不得用于出租经营。 同时,根据该办法第三十条之规定: 第三十条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购房人因特殊原因确需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由政府按照原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进行回购。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满5年,购房人上市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应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与经济适用住房差价的一定比例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具体交纳比例由市、县人民政府确定,政府可优先回购;购房人也可以按照政府所定的标准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后,取得完全产权。 上述规定应在经济适用住房购买合同中予以载明,并明确相关违约责任。
经济适用房在没有取得产权的情况下是不能出租的,取得产权后便可用于出租经营。经济适用住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优惠,限定套型面积和销售价格,按照合理标准建设,面向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供应,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住房。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12人已浏览
184人已浏览
113人已浏览
77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