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燃气经营企业应当建立燃气安全评估和风险管理体系、安全管理及责任追究制度,配备安全管理人员,明确安全管理责任,落实安全管理措施,消除安全隐患,...
瓶装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只能充装自有产权气瓶,并对气瓶进行建档登记;(二)充装的气瓶、燃气质量及充装量应当符合安全技术...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新区建设、旧区改造,应当按照城乡规划和燃气发展规划配套建设燃气设施或者预留燃气设施建设用地。
违反本条例规定,在燃气设施保护范围内从事第三十四条第二款第一项活动的,依照有关城乡规划的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罚;从事第二项至第五项活动之一的,由燃气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对单位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瓶装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只能充装自有产权气瓶,并对气瓶进行建档登记;(二)充装的气瓶、燃气质量及充装量应当符合安全技术标准规范的要求;(三)做好气瓶充装前的检查,按安全操作规程进行充装,并做好充装记录;(四)负责气瓶的维护、保养,并按照有关规定将气瓶送检验机构进行检验,经检验不合格的,应当予以报废销毁;(五)对送气服务的人员和车辆进行管理,并承担相应责任。市、区县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组织瓶装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回收燃气用户自有气瓶。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788人已浏览
1,392人已浏览
1,798人已浏览
786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