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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地方土地征收征用补偿标准都不一样,具体的补偿标准由当地的政府结合当地经济水平、土地性质等因素制定:一般征地补偿的费用项目包括:征地补偿费...
每个地方土地征收补偿标准都不一样,这个要根据地的产值来计算的,一般征地补偿的费用项目包括:征地补偿费、安置费、土地上的附着物及青苗费,具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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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合理确定补偿标准。完善征地补偿测算方法,综合考虑土地资源条件、经济发展水平、土地区位等因素,制定合理的征地补偿标准。同时,建立与社会总体收入、消费水平相适应的征地补偿标准动态调整机制。 2.多途径安置被征地农民。改变单一货币补偿安置的做法,通过拓展就业途径,给被征地集体和农民留有一定的产业发展用地或资产经营权等,保障被征地农民具有长远生产和发展的机会,有长期稳定的收入来源。 3.加大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力度。完善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制度,从用地单位财政预算中进一步落实社会保障资金,加大土地增值收益中用于被征地农民的比例,提高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水平。
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征地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96号)中对尼高征地补偿标准、采取多元安置途径、做好农民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工作、规范征地程序等提出了明确要求,各级国土资源部门在征地拆迁中要认沛执行,加强管理。实施征地拆迁,必须在政府的统一组织领导下依法规进行。征地中拆迁农民房屋要给予合理补偿,并因地制宜采取迁建安置、货币安置或实物补偿等多种安置方式,妥善解决好农户生产生活用房问拟。要严格履行规定程序,征地前及时组织征地公告,并就征地补偿安置准和政策征求群众意见。群众有意见的,要认真反复做好政策宣传解释群众思想疏导工作,得到群众的理解和支持,不得强行实施征地拆迁;于群众提出的合理要求,必须妥善予以解决。征地经依法批准后,要依Ж规范实施,确保征地补偿费用及时足额支付到位,防止出现拖欠、截留挪用问题。
没有征地公告要征收土地,在程序上是违法的,可以拒绝被征用,要求政府公布征地文件后再征收。 “两公告一登记”是土地管理法对征地程序做出的强制性规定,“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征收土地方案和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应当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村、组内以书面形式予以公告。其中,征收乡(镇)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在乡(镇)人民政府所在地进行公告。” “未依法进行征收土地公告的,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有权依法要求公告,有权拒绝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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