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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行为,根据法律,用人单位需要自第一个月满的次日起至签定劳动合同之日起支付双倍的工...
1、劳动合同过期没有续签,劳动合同的相关条款是继续有效的。 2、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十二条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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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当属于违反《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第一款: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即使劳动合同到期后续签,也是需要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 如果对方不支付的,你可以要求劳动部门进行调解(昆山市的必经程序),调解不成的,则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你所说的续签,我理解应该指在原合同上延长合同期限。我觉得这样所指,就把续签合同理解得狭义了。只要是在原劳动合同基础上继续签订劳动合同,就是续签,而不能仅从形式上来表象的看。至于几年一签,这是双方合意的结果。只有你与该企业存在劳动合同关系十年以上,你才能单方提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时候企业也应依法按照你的提议来签订。当然,连续两次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作为劳动者也可以提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是限制条件也很多,就不在此详述。还有未签订劳动合同一年以上可视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合同如未以书面形式续签,仍应支付双倍工资,因为续签和初签在建立劳动关系上没有本质区别。超过一年未续签,视为公司已与你签定无固定期限合同。 二、如公司没有其他违反《劳动合同法》的做法,你提出辞职则没有经济补偿金。但你有权主张2008年9月至2009年8月期间的双倍工资差额。 三、据你所言,其实公司已与你续签劳动合同。只要公司持有一份你签署过的合同,你即无权主张双倍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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