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一、申请条件 1、在长沙已居住满六个月。 2、满足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以及连续就读三个条件中的任意一个。 二、申请材料 1、居民身份...
如果需要申请《居住证》,申请人应前往现居住地的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进行办理。 申请人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 在本市合法稳定居住。这以自...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申请公租房居住证的手续包括:申请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明和近期数码照片,前往居住地所在居住证受理点申请;受理点进行初步核对;打印居住证申请表;申请人需签名确认;出具受理回执。 2、《居住证暂行条例》 第九条 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申领居住证。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办理的,应当提供委托人、代办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件。申请人及相关证明材料出具人应当对本条规定的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对符合居住证办理条件的,公安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制作发放居住证;在偏远地区、交通不便的地区或者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制作发放居住证的,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实施办法中可以对制作发放时限作出延长规定,但延长后最长不得超过30日。
一、居住证办理材料: 1、本人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合法有效身份证件; 2、本人近期免冠照片; 3、证明符合“办法”第七条规定条件的有关材料,可分为以下几类: ①居住时间证明:包括外来人员的暂住登记信息、尚在有效期内的《暂住证》等能够证明居住时间的材料; ②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 ③住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 ④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科研机构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注:证明材料的具体要求,由公安机关会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商行政管理、司法行政、住房和城乡建设、国土资源、教育等行政部门制定,并向社会公布。 二、居住证办理流程 1、申请人到居住地派出所,填写《居住证申请表》并签字,提交《居住证申请表》及证明材料 2、相关部门审核:审核申请人的申领条件及证明材料(审核后退还)。 3、人像采集后,开具《居住证受理回执》(凭借回执领居住证)提醒:居住证每年签注1次。
1、申请和申报材料齐全且形式符合要求的,应当予以受理。申请和申报材料不齐全或者形式不符合要求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人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全部补正申请和申报材料的,应当予以受理。 2、区住房保障部门应当自收到或者受理申请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会同区民政、社会保障、工商、公安、税务等部门以及街道办事处,对申请人的申请和申报材料以及户籍、收入、财产和住房状况等进行审查。 3、经审查合格的,由区住房保障部门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十五日。在公示期内,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区住房保障部门对异议应当予以核实,并公布核实结果。 4、区住房保障部门应当将审查合格的住房保障申请及有关申报材料一并报市住房保障部门,由市住房保障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审核。 5、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由市住房保障部门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十五日。在公示期内,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市住房保障部门对异议应当予以核实,并公布核实结果。经审核不符合条件的,或者因公示期内有异议经核实异议成立的,由市住房保障部门驳回其申请,并书面说明理由。 6、经公示无异议或者有异议但经核实异议不成立的申请人,按照轮候规则列入轮候册进行轮候。 7、轮候到位的申请人可以在住房保障部门提供的住房范围内,自行选定具体的住房,并按规定签订租赁协议。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414人已浏览
33人已浏览
26人已浏览
23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