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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老年人的精神赡养义务履行的方式: 1、关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不得忽视、冷落老年人; 2、不与老年人共同生活的赡养人,应当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
1.只要是父母没有劳动能力、也没有收入的,或是生活困难时,就有赡养父母的义务。一般是男的年满六十周岁年以上、女的55岁以上,也就是退休的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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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病人是否能赡养老人的确认方式:如果为间歇性精神病患者,且不影响其劳动,具有赡养能力的,能赡养老人。如果是完全无劳动能力的精神病患者,一般不能赡养老人。
老年人不仅需要衣食不缺的物质赡养,更希望保持快乐的心情,有的晚辈,特别是多个子女同时供养一个老人的,往往不注重这一点,有的当着老人的面争吵财产问题和赡养费问题,使老人有一种多余人的感觉,心情怎么快乐得起来?这样的家庭,做晚辈的即使尽了物质的赡养义务,却在精神上折磨老人,是谈不上孝道的。我们还看到许多家庭,为了赡养费的问题,不惜闹到法院,最后,也许得到了一个公平的处理,但是老人的身心却受到了极大的损伤。有的晚辈给了老人生活费后,像还一笔冤枉债似的,把老人当仇敌,脸难看,话难听,使老人不敢进晚辈的家门,只好天长日久的过着孤孤单单的生活。有的甚至狠心地剥夺老人看儿孙的权利。这样的晚辈称之为虐待老人也不为过。
精神赡养的表现形式或方式主要有作为和不作为: 1、作为形式的精神赡养,就是积极满足老人的精神生活需要,包括: (1)、为老人提供必要的精神生活的物质保障,满足老人精神生活的物质需求(即物化的精神赡养)。如购买电视机和其他必要娱乐器具等精神生活物品或者给付相应的费用。 (2)、对老人进行亲情慰藉(即情感的精神赡养)。这里包括的内容和范围很广,有道德层面的和法律层面的。从道德层面上看,非常广泛,要求很高,可以说是没有止境的。但总的要求是:尽量做到对老人无微不至的关怀,使老人常常感到欣慰。从法律层面看,对老人必要的探视或看望等,是不可缺少的。 不作为 2、不作为形式的精神赡养,就是不对老人制造精神痛苦或精神虐待,包括: (1)、在行为上不伤害老人(如侮辱行为和动作),更不能殴打老人。 (2)、在言语上不伤害老人(不讽刺挖苦老人),更不能辱骂老人。 (3)、不能限制老人生活自由和人身自由。如老人再婚,找伴侣、交朋友,参加文艺体育活动,以及对其他精神生活的追求,都不能进行限制。从其性质看,不作为形式的精神赡养,主要是法律层面的。也就是说,不作为的精神赡养,要求赡养义务人通过不作为的形式来实现精神赡养。如果作为后,往往会触犯法律,情节严重者,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可见,精神赡养,从其形式或方式上划分,有作为形式的精神赡养和不作为形式的精神赡养;从其内容上划分,有物化的精神赡养和情感的精神赡养;从其性质上划分,有法律层面的精神赡养和道德层面的精神赡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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