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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临沂地区再婚有婚假吗,具体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可享...
产假最多休158天,其中国家规定产假为98天,符合地方规定的增加产假为60天。法律规定:《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五条:符合法律和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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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假最多休158天,其中国家规定产假为98天,符合地方规定的增加产假为60天。法律规定:《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五条:符合法律和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六十日,并给予男方护理假七日。增加的产假、护理假、上班、工资支付、福利待遇不变。《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生育前可休15天产假困难,生育增加15天产假的多胞胎,每人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产假。女职工怀孕不到4个月流产的,怀孕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的产假。
新生儿出生一个月内持夫妻双方身份证及其复印件、双方结婚证及其复印件、《出生医学证明》、《计划生育服务手册》、随父或母户口簿到随父或母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户籍部门办理新生儿落户口手续。
现行民法典没有规定晚婚假。以前的计划生育政策规定:鼓励晚婚,男年满25周岁,女年满23周岁的初婚为晚婚。符合晚婚年龄的夫妻,可以在法定三天婚假的基础上增加婚假天数。双方享受增加的婚假工资、奖金、晚育假期工资、奖金。奖金金额由享受者所在单位自行规定。《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七条【法定结婚年龄】结婚年龄,男女不得早于二十二岁。用人单位应当在下列节日期间依法安排劳动者休假:(一)元旦;(二)春节;(三)国际劳动节;(四)国庆节;(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节假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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