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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试用期中,除非劳动者发生以下情形之一,否则,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
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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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我国劳动合同法第19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2、由于法定试用期的最长期限为六个月,因此单位只要是在此法定期限内适当延长试用期,是合法有效的。 3、如果你拒绝延长试用期,则公司无权单方延长你的试用期。因为三个月的试用期是劳动合同的一个条款,是双方协商一致的意思表示,公司没有单方变更合同的权利。 4、变更劳动合同,必须签订书面的变更协议方可。如果你们协商一致,则需要签订书面变更协议,才能确保其合法性。 建议你综合自身情况考虑,一方面也可更好的提升自己的工作能力。
确实属于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标准,单位辞退没补偿。《》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只要是形成了劳动关系,那么就需要对社会保险做一些什么,即参保,并且要缴纳相关的费用。 2、只要双方之间有建立了合同的关系,并且双方自愿达成协议,那么就需要交社保,这是法律所规定的义务。社会保险是国家为了员工的生活以及医疗费用保障而进行的强制性缴纳的保险。即由法律法规直接对双方做出规定,必须进行缴纳费用,双方不能够进行自由协商解决。 3、有关社会保险是否要缴纳或者缴纳多少,用人单位与员工之间是不能商议私自决定的,要遵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执行。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约定不用缴纳社会保险,那么这种约定在法律效益下是没有作用的,即无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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