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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险报销条件是指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在生育期间的生育医疗费用、生育津贴等费用,以及男职工在配偶生育期间的护理假期津贴,以及统筹区域生育保...
如果您所在的单位为您购买了生育保险,您可以享受到相关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社会保险法第54—56条规定如下:第五十四条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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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凭证,应该是指办理定点医院的就医凭证吧。办理定点医院的条件是买满广州市社保(包含生育险)一年以上,怀孕周数是16周以上的都可以办理定点医院。一般去办理定点医院的,都是在第十三个月就可以了。也就是说,你从2008年6月1日开始买社保,到2009年5月31日就是买满一年了,到2009年6月1日起,如果你的怀孕周期在16周以上,就可以去办理定点医院。 一、享受条件: 参加生育保险累计满一年的职工,在生育(流产)时仍在参保的,按有关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二、发放标准 1、生育津贴=当月本单位人平缴费工资÷30(天)×假期天数 假期天数: (1)正常产假90天(包括产前检查15天); (2)独生子女假增加35天; (3)晚育假增加15天; 2、生育医疗费。(医疗报销费) 3、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 4、一次性补贴。
参保职工在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时,可按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1、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2、分娩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已为其参加生育保险且连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2个月。 3、产前检查费和生产费用,当事人携带结婚证、社保卡(市民卡)及街道开具的计生证明到生育保险定点医院直接刷卡结算。 4、申报生育津贴和一次性营养补贴,需填写《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表》并加盖单位公章,提供结婚证、独生子女证(孩子的)、出院小结等材料,于每月1-10日之间的工作日前往市医保中心生育科办理申报手续。(相关手续应在分娩后一年内办理。)
金报销条件:(一)符合国家计划政策生育或者实施手术(二)所在单位按照规定参加生育保险并为该职工连续足额缴费一年以上用人单位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纳不超过本单位工资总额1%的生育保险费用,国家则采取税前列支的办法来间接资助,可见生育社会保险费用仍然由用人单位负担。至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女职工的生育保险则由国家财政单独承担,个人不需要缴纳任何费用。没有参加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用人单位,由本单位承担女职工的生育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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