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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管理法》第62条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转让管理严禁炒卖土地的通知》规定:宅基地是农民基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而享有的用于修建住宅的集体...
农村房产继承程序如下: 1、房屋评估:通过评估公司对房屋市值进行评估; 2、继承公证:申请人应当携带有关材料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继承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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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继承,关于嘱公证流程和费用: 1.继承权公证:继承人应先到公证处办理公证。办理公证需要带上遗嘱、立遗嘱人的死亡证明、由居委会、村委会开具的继承人证明、继承人的身份证件、被继承的房产证和其他证明材料。遗嘱公证费是所有费用中较大一笔收费了,也就是说是房产继承最主要开销。该种收费有两种方式,第1种是按房屋总价的2%收取,第2种是按房子建筑面积收取的。这两种收费方式没有特别的规定,所以怎么算公证费要去问问当地的公证处。因为目前我们国家还没有规定要交遗产税,所以这个可以不用管。 2.公证部门的工作人员受理后对便材料进行核实调查,并对所有法定继承人一一进行审问并做笔录。然后委托评估机构做出评估报告,经评估准确无误后方可领取公证书。 3.领回公证书并缴公证费。 4.房地产核心办理遗产继承。需要带上房屋所有权证书还有上面所提到的继承公证。还需要继承者的身份证明材料及复印件。 5.到窗口领取房屋所有权登记申请书。 6.带着身份证、房屋所有权证书还有公证书到房管部门办理房权变更。由部门工作人员受理后再进行审批出证等工作。 7.办理变更手续需要缴纳交易费、登记费用80元、工本印花税5元。交完后方可取得房权证。
代位继承是和本位继承相对应的继承制度。是法定继承的一种特殊情况。它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由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为继承。房产代位继承是代位继承的一种。
目前的这个农村土地承包法的继承问题,具体是将农村土地的类型分为耕地、草地以及其他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将农村土地承包分为“家庭承包”和“其他方式的承包”两类。“家庭承包”的承包方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其他方式的承包”是指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的承包,承包方的主体可以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也可以是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针对“其他方式的承包”,该法第五十条明确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该承包人死亡,其应得的承包权益,依照民法典的规定继承;在承包期内,其继承人可以继续承包。”该项规定实际上是针对上述“四荒”地做出的,并不包含耕地,对于耕地,承包人死亡后,其继承人能否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现有立法没有明确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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