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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情况下被开除不会有赔偿...
公职将被开除: 1、不胜任现职工作,不接受其他安排; 2、连续两年被认定为年度考核不称职; 3、因调整、撤销、合并或减少编制人员数量而拒绝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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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被公司开除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员工出现下面这几种情况的时候,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试用期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徇私舞弊、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害的; 4、员工同事和其他公司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公司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过公司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本法第26条第一块第一项规定的情形导致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在决定受理仲裁申请和开庭之间存在向被申请人送达申请书副本和被申请人递交答辩状这两个程序,在此期间被申请人可以行使答辩的权利。如果被申请人未在期间进行答辩的,也可以在仲裁开庭时口头答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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