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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二手房时,为了保证合同的正常履行,防止因一方出现违约行为,导致损失,双方一般会在合同里约定违约金条款。有的人会直接约定一个确定的数额,但...
合同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计算方法的,一般以合同约定为准。但根据法律规定,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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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二手房时,为了保证合同的正常履行,防止因一方出现违约行为,导致损失,双方一般会在合同里约定违约金条款。有的人会直接约定一个确定的数额,但是在实践中,大部分人都是直接约定20%房屋价格的违约金。那么,在履行过程中,如果一方出现了违约行为,法院会不会支持该约定呢? 首先,订立二手房买卖合同时,合同违约金有一定范围限制,但法院是否支持在二手房买卖合同中约定20%违约金,会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一般来说,法律对此类违约金并无强制性规定,买卖双方可以在合同中自行约定违约金的数额或者计算方法。并且,通常情况中,二手房买卖合同中会将违约金约定为总房价的20%。 其次,法院是否支持20%的违约金,还看当事人的实际损失而定。 具体而言,出现以下情况的,法院会进行调整: 1、合同约定的违约金数额低于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 2、合同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最后,当二手房买卖合同出现违约情形时,因为当前的房价普遍较高,所以被对方违约可能会遭受较大损失。如果双方约定了房价的20%违约金并按约定执行的,那么通常也可以尽快解决违约问题,要是协商不一致的,为避免错过诉讼时效,建议最好在必要时起诉处理。
二手房买方的违约金一般在房屋购买合同中约定。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另一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违约造成的损失赔偿金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按照当事人的要求增加;约定的违约金高于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按照当事人的要求适当减少。
关于这种问题,可以买卖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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