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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必须双方自愿。非自愿采用威逼、胁迫手段签订的协议的财产分割等部分的协议是无效的。比如对财产协议的某部分不签就要杀害对方、或对方的亲属,被...
1、离婚协议书应当写明双方当事人的离婚意思表示、子女抚养、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财产及债务处理等协议事项。 2、协议的内容应当有利于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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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理协议离婚必须符合的条件 1、当事人双方须有自愿离婚的合意,且意思表示真实。 2、当事人须对子女和财产作适当处理。 3、办理过结婚登记。 4、双方当事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双方自愿离婚的程序 根据《婚姻法》和《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在农村是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在城市是街道办事处和市辖区的民政部门或者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其程序如下: 1、申请。男女双方就自愿协议离婚提出申请,申请双方应当持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离婚协议书和结婚证,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 2、审查。婚姻登记机关对离婚申请依法进行严格的审查,主要审查双方是否真正自愿,是否对子女扶养、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达成了协议。 3、批准。对于符合《婚姻法》规定双方自愿离婚条件的,登记机关应在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一个月内准予登记,并发给离婚证,注销结婚证。当事人从取得离婚证时起即解除夫妻关系。 (三)离婚证的法律效力 1、离婚证是证明婚姻关系正式解除的凭证,从取得离婚证时起,当事人即具备再婚的条件。 2、离婚的当事人一方不按照离婚协议履行应尽义务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3、在国外,离婚证的效力高于法院离婚判决书和离婚调解书。例如中国公民(离婚者)要与外国人在国外登记结婚,只要持离婚证,外国婚姻登记机关就给予登记。如果持法院判决书、调解书就得办理离婚公证后才能认可。国际上多数国家一般不承认离婚调解书的效力 (四)其他注意事项 1、离婚协议书应当写明双方当事人的离婚意思表示、子女抚养、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财产及债务处理等协议事项。 2、协议的内容应当有利于保护妇女和子女的合法权益。 3、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者或无民事行为能力者,不予办理。 4、本办理过结婚登记的,不予办理。 原则上进行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在离婚的当时,而要是协议离婚后是否还能要求再次分割夫妻财产呢?此时只有一种情况下是可以的,即一方发现对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
网上现成的离婚协议书范本不可能完全符合您的情况,要想离婚协议最终能实际解决您的具体问题,还要对“范本”进行补充。补充的方面主要一些具体细节。比如离婚协议注意事项有哪些,财产明细,分割方式,财产放置于何处,如何交付,户口迁移,如违约怎么处理;涉及子女的,则有优抚养费怎么支付,孩子的辅导班费用、医疗费用的承担比例等等。
签订离婚协议注意事项:由于部分当事人法律意识不够强,在签订离婚协议时会出现以下问题和条款,导致当事人离婚协议无效。因此,当事人签订离婚协议时,应特别注意以下内容:(1)有条件的协议离婚无效离婚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根据其性质属于必须立即确定效力的法律行为。离婚不允许处于极其不确定的效力状态,婚姻要么在确定的地方存在,要么在确定的地方解除。(二)有生效期的协议离婚无效是身份行为。如果在离婚协议中增加一定的期限,婚姻终止的效力取决于期限的到来,必然会使本应确定的身份关系无法确定,偏离离婚这种民事法律行为的性质。身份上的法律行为不允许附条件或期限。(3)协议离婚不允许在我国离婚,协议离婚的效力发生在婚姻登记机关向当事人颁发离婚证之日。离婚最直接的法律后果是夫妻身份关系的消除,原则上夫妻法律权利义务不复存在。这种效力主要包括:1。离婚双方的再婚权;2、同居和忠实义务的消失;3、财产表现为夫妻间赡养义务的终止;4、法定继承人资格的丧失等。如果离婚双方在离婚协议中约定离婚不离家,协议离婚的效力本质上是否定的。因此,本协议的内容是违法的,其离婚协议无效。双方办理离婚登记后,离婚不离家,仍同居的,应当从其行为的法律性质定义为非法同居,不产生合法婚姻的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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