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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委托代理人在授权范围内行事的,法律后果直接属于委托人。委托代理人越权给第三人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责任。一般来说,只要委托代理人在代理权限...
如果你是在代理权限内签订合同的,则应由被代理人承担合同责任,你不承担责任。 如果你是在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以代理人名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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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权委托人通常出现在转委托情形中,即受托人未被授权可以转委托而实施了转委托的行为。转委托未经同意或者追认的,无权委托人应当对转委托的第三人的行为承担责任。根据《民法典》第九百二十三条规定,受托人应当亲自处理委托事务。经委托人同意,受托人可以转委托。转委托经同意或者追认的,委托人可以就委托事务直接指示转委托的第三人,受托人仅就第三人的选任及其对第三人的指示承担责任。转委托未经同意或者追认的,受托人应当对转委托的第三人的行为承担责任;但是,在紧急情况下受托人为了维护委托人的利益需要转委托第三人的除外。
帮助偿还应理解为第三方向债务人提供债务担保的行为。实际上,在作出帮助偿还的承诺时,债务人已经过期偿还。对此,只要不违反法律规定和公序良俗原则,就可以认为第三方的承诺是担保行为。担保是指在贷款、买卖、货物运输、加工加工加工等经济活动中,债权人为了保障其债权的实现,向债权人提供担保合同,第三者承诺帮助债权人偿还,实际上向债权人提供担保。
你可能对全权代理跟特殊代理不了解。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九条规定,委托代理权限分为一般委托代理和特别委托代理。一般委托代理是代理人只能代理被代理人为诉讼行为,而无权处分诉讼权利和实体权利;特别委托代理除代理被代理人的诉讼行为外,可以根据被代理人的特别授权处分诉讼权利和实体权利,如代为当事人承认、放弃或者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出反诉或者上诉。授权委托书写“全权代理”而无具体授权的,诉讼代理人只享有一般委托代理权限,无权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出反诉或者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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