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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的。 (1)先去原婚姻登记机关开证明,再办理离婚登记这种方法,适用于夫妻二人的两本结婚证都丢失但需要离婚的情况。婚姻登记机关可根据结婚登...
1、需要补办离婚证。然后才能办理结婚登记。 2、根据《婚姻登记条例》规定: 第十七条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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丢失,如果本上的婚姻状况注明是的,还是可以再婚的,但是如果户口本上没有注明离婚的,则就必须要到原来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办。否则在再婚的情况下,婚姻登记机关会要求你出示一个无婚姻关系的证明,或者说是离婚的证明。那么离婚证明的一个办理流程如下:一持本人的证明和单位,或者说村民委员会所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到原婚姻登记机关提出一个申请,原婚姻登记机关经过核查,查出一个婚姻档案,就证实你确实曾经依法在该机关办理过离婚登记。第二,再将你的申请核查属实的情况报市市辖区或者县民政部门一个审查批准后,依法为你出具一个叫做解除夫妻关系的一个证明书,那么所补办的这个证明书与离婚证是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那么当事人拿到这个证明书是可以去办理结婚的。
第一,没有任何规定,当事人在办理在婚登记的时候必须出示,但是其必须出示无配偶的证明。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簿、;(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第二,如果婚姻登记机关,要求当事人必须出示证,且其离婚证已经丢失或者破损,那么当事人可补办离婚证。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证、离婚证。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对于你的丢了离婚证能再办结婚证吗这个问题,需要填写《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补办了结婚证后提交给公证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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