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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再婚的: 1,当事人离婚证丢失的,可以带上本人的户口本、身份证等证件,去原婚姻登记机关(民政局),补办离婚证; 2,再凭补办后的离婚证及...
离婚证丢失,如果户口本上婚姻状况注明离婚也可以。如果户口本上没有注明离婚,根据民政部1986年9月11日《关于婚姻登记若干问题的解答》,对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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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证丢失后再婚按以下程序办理: 一、补办离婚证; 2、男女双方亲自到一方户籍所在地民政局申请结婚登记; 3、提交双方户口簿、身份证、无配偶、与对方无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4、审查通过的,发给结婚证。
根据你的陈述,离婚证丢失你可以持本人身份证亲自到离婚登记机关补办离婚登记证明,凭该证明可以办理再婚登记手续。理由如下,任何证件都有丢失的可能,因此婚姻登记机关内部都有登记档案,不论结婚证还是离婚证丢失,均可到离婚登记机关查到登记档案,再根据该档案补办离婚证明,可与丢失离婚证具有同等的证明效力,至于户口本可在补办证明手续后,到公安机关办理变更登记,与你的婚姻状况保持一致。
可以选择去当时办理离婚登记的民政局补办离婚证或者开具加盖查档专用章的婚姻状态证明。当事人因《离婚证》丢失而需证明夫妻关系的,应持本人的身份证、户口簿,2寸近期免冠照片,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然后可持离婚证办理登记。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情况属实的,为当事人补发《离婚证》。根据《婚姻登记条例》规定:第十七条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因此,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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