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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法》规定: 一、依法可以不予行政处罚的情形。 第二十五条规定,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责令监护人加以管教。 未...
行政处罚是公安确定的,一般行政处罚案件有三种情况,分别是不予行政处罚(口头告知,没有书面文书)、行政处罚执行(罚款、行政拘留,有案底)、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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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 (二)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的; (三)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四)其他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 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
行政机关可以受到行政处罚。《行政处罚法》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应当依照本法的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行政机关应当按照本法规定的程序进行行政处罚。因此,行政机关作为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秩序的,可以受到行政处罚。
如果重新处罚的话会违背“一事不再罚”原则,除非你把前一个处罚撤销掉。当然还不能超过两年的行政处罚时。既然已经裁定不予执行,那么就不能再处罚。其次,一旦超过申请期限,法院不受理也就没办法了,也就是本次行政处罚无效,而且也不能以此理由对此事件再次进行行政处罚。否则就是违反了“一事不再罚”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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