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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质押是一种民法上质押的形式,指的是用股权的价值来进行质押,即出质人以自已拥有或有权处分的股份,以有限公司、上市或非上市公司的股权或有限责...
法律制度不完善导致的法律风险 现行的股权质押制度因存在诸多缺陷而给质权人带来如下风险:一是优先受偿权的特殊性隐含的风险。股权质押制度规定的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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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从融资门槛、资金用途、质押集中度、质押率四方面规范场内股票质押市场的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新规,自今日(3月12日)起正式实施。 新规实施第一天,券商反馈如何? 证监会股票质押新规从券商中国记者了解情况看,有些券商还在忙于下发新制度;有的还在改系统;对于项目开展普遍持谨慎态度;与银行对接,继续筹备银行专户监管是新
股票质押新政策是有关于质押率不超过60%,如果这条放在新规前,会阻挡不少业务,因为高质押率是券商用于吸引客户的砝码,不少结构化的、拼盘模式的高质押率模型常常被相互讨论和传授。监管没有明文规定质押率上限,据说有人曾问证监9折是否可行,结果是:被骂回来了。 但是新规之后,拼质押率、拼价格的时代过去了,各家机构都致力于降低集中度、稳步降低规模、优中选优,并收紧各项风控要素。根据上交所和深交所公布的每周平均质押率,流通股为3折多,限售股是4折多,已经较过去的水平大大降低。 五、单一证券公司、单一资管产品作为融出方接受单只A股股票质押比例分别不得超过30%、15%,单只A股股票市场整体质押比例不超过50%。
股权质押内容为以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根据《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三条规定,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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