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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处罚追究时效原则、申诉和赔偿原则、民事刑事责任适用原则、结合教育原则、一事不再罚原则、适应违法行为原则、三公原则以及法定原则。详细内容大...
1、指的是一事不再罚原则。一事不再罚原则是法理学上的概念,是指对违法行为人的同一个违专法行为,不得以同一事实和同一依据,给予两次或者两次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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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含义不同:行政合法性原则,又称依法行政原则或行政法治原则。指所有行政法律关系当事人都必须严格遵守并执行行政法律的规定,一切行政活动都必须以法律为依据,行政合理性原则指的是行政法律关系当事人的行为,特别是行政机关的行为,不仅要合法而且要合理,也就是行政机关的自由裁量行为要做到合情、合理、恰当和适度。二、要求不同:【行政合法性原则】 1.任何行政职权都必须基于法律的授予才能存在。任何行政主体都不得自己设立行政权力,也不得超越自己的职权范围行事。 2.任何行政职权的行使都应依据法律、遵守法律,不得与法律相抵触。不仅要遵守实体法规范,而且要遵守程序法规范。 3.任何行政职权的授予和委托及其运用都必须具有法律依据,符合法律宗旨。【行政合理性原则】 1.行政行为的动因应符合行政目的。凡有悖于法律目的的行为都是不合理的行为。 2.行政行为应建立在正当考虑的基础上,要有正当的动机。行政行为不得违背社会公平观念或法律精神,不得存在法律动机以外的目的或追求。行政机关在实施行政活动时必须出于公心,平等地对待行政相对方。 3.行政行为的内容应合乎情理。即应符合事情的常规或规律。三、地位不同行政合法性原则是行政法基本原则的首要原则,行政合理性原则是行政合法性原则的扩展与延伸。四、性质不同行政合法性原则体现的是形式行政范畴,而行政合理性原则体现的是实质行政范畴。
卧槽,这么直白的术语也看不懂?不就是认定违法的行为嘛。在解释,只能举例子了。你嫖娼了,给你处罚罚款10块钱,后面再罚款10块钱也是因为嫖娼,这嫖娼,不就是同一违法行为?
对以上访为名,到天安门、中南海、首长住地、驻华使领馆、省委省政府大门、非正常上访非正常上访市政大楼、市领导宿舍区以及县委、县政府等敏感区滞留、滋事、扰乱社会秩序的,发现一次给予训诫,发现两次予以治安处罚,经治安处罚仍屡教不改,继续到重点地区和敏感部位滞留、滋事、扰乱社会秩序的,依法进行劳动教养;对以上访为名,散发传单、打横幅、拦车辆、服毒和自焚等极端手段到重点地区和敏感部位丢丑滋事、造成影响的,发现一次治安拘留,发现两次给予劳动教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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