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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人民法院的司法实践中一般是这样认定新证据的: 1、是在举证期限内虽已客观存在,但未被当事人知悉,掌握的证据。 2、是当事人知道证据的存在,...
根据《证据规定》的规定,二审程序中的新的证据包括两种: (一)一审庭审结束后新发现的证据 ;(二)当事人在一审举证期限届满前申请人民法院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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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保证对证据调查核实的公正性和客观性,《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六十六条第一款专门规定:“人民法院依照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一条的规定调查核实证据,必要时,可以通知检察人员、辩护人、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到场。上述人员未到场的,应当记录在案。”征求意见过程中,有意见建议对“可以通知检察人员、辩护人、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到场”设定一个前提,即在什么情况下才可以通知检察人员、辩护人等到场。经研究认为,通知相关人员的情形宜由司法实务把握,故只作原则规定,未作国语具体规定。关于到场人员的范围问题,有意见认为应当规定为“检察人员、证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也有意识认为应当通知作为证据材料主要收集人的侦查人员到场,以促使侦查人员树立取证以服务庭审为中心的观念。经研究认为,人民法院庭外调取、调查、核实证据活动并非庭审活动,应当考虑司法成本,不宜将参与范围规定过大、程序设计的过于复杂。必要时,通知检察人员、辩护人、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到场,已足以保证调取、调查、核实证据的公正性和客观性。而被告人往往处于羁押状态,可以由其辩护人代为表达意见,可以不通知到场。证人参与庭外调取、调查、核实证据活动,容易受到上述活动的影响,影响其客观地陈述证言。而人民法院直接通知侦查人员到场,不符合刑事诉讼的构造。因此法院如何核实证据,未采纳上述建议,仍然将庭外调取、调查、核实证据活动的人员范围规定为“检察人员、辩护人、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
现在没有暂住证了,改为居住证。办理居住证一般由社区负责,不审查其他事项。一、个人申办流程 1、审核材料。当场审核办证人提交的材料,对材料符合要求的,当场受理。对材料不符合要求的,退回材料,并告知其需要补充的材料。 2、查询核对办证人信息。输入办证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在流动人口、出租屋系统查询申领人是否已登记录入。办证人信息已录入的,需核对其身份证信息、相片、现居住地址与已录入信息是否一致,不一致的先将信息修改一致,再办理居住证申领手续;办证人为首次登记的,需先填写《流动人口信息登记表》,通过二代证读卡器将办证人信息录入流动人口、出租屋系统,再办理居住证申领手续。 3、采集办证人照片。系统中办证人照片已经采集的,认真核对,如为二代身份证原照片,可不再采集;办证人照片不合格(扫描、数码相机采集)的,用二代证读卡器采集流动人口照片信息。 4、填写《武汉市居住证申领表》。 5、在居住证业务模块中受理办证人申请。 6、判断是否需收取工本费。按系统提示,判断是否首次办证。首次办证的免费,非首次办证的按规定收取证件工本费,打印缴费通知单。 7、手工填写或打印受理回执。二、用人单位、学校集中申办流程 1、用人单位或学校为流动人口提供住所的,单位凭营业执照、学校凭组织机构代码证,到单位或学校住所所在地公安机关居住证受理点申请集中办证,集中登记批量录入流动人口基本信息,同时领取《武汉市居住证申领表》(空白表)。 2、分发申领表格,指导员工、学生如实填写,申请人为18—49周岁育龄妇女的,还需准备流动人口婚育状况证明。收回《武汉市居住证申领表》并校对相关信息后在申领表存根联与领证联中间加盖骑缝公章。 3、用人单位或学校工作人员到所辖地居住证受理点递交清单及申请表格等相关资料,集中组织申领人凭二代身份证到受理点办理。受理点完成受理后手工填写或打印办证回执。 4、用人单位按预约日期或之后凭回执到原受理点领取居住证。三、遗失补办、损坏换证流程因居住证遗失、污损换领的,到现居住地受理点填写《武汉市居住证补办/换领/变更更正信息申请表》,凭申请人的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经受理点工作人员审核材料,缴费,取得办证回执后,按预约日期凭回执领取居住证。居住证电子钱包功能损坏需换领的,由持证人携带故障卡片至武汉通客服中心办理换卡手续,武汉通客服中心负责居住证的故障卡鉴别和故障卡换卡申请手续。四、居住证信息变更流程 1、居住证延期流程到现居住地受理点填写《武汉市居住证补办/换领/变更更正信息申请表》、递交相关材料,经受理点工作人员审核材料,录入资料进行相应变更,到各分局指定居住证改写点擦写证件表面信息。 2、居住地址变更流程到现居住地出租屋综管站填写《武汉市居住证补办/换领/更改信息申请表》、出租屋管理员核对现居住信息后,录入资料进行相应变更,到各分局指定居住证改写点擦写证件表面信息。 3、主项信息(包括姓名、性别、民族、户籍地址、身份证号码、图像)变更流程到现居住地受理点填写《武汉市居住证补办/换领/变更更正信息申请表》、递交相关材料,按居住证换领流程和要求办理。五、办结时限申办、补办、换领居住证的15个工作日内办结,居住证延期、居住证非主项信息变更当场办结。六、收费标准居住证一人一证,首次申领免收证件工本费。丢失补领、损坏换领居住证的证件工本费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是指在诉讼活动中,唆使、协助当事人隐匿、毁灭、伪造证据,情节严重的行为。 (一)客体要件 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对象则是当事人。 如果不是帮助当事人而是帮助当事人以外的他人毁灭、伪造证据,则不能构成本罪。所谓当事人,既包括刑事诉讼的当事人,如被害人、自诉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及被告人等,又包括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如原告、被告、共同诉讼人、第三人等,还包括行政诉讼的当事人如原告、被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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