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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物业管理责任的主体看,业主是第一主体。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是一种委托关系,物业公司是第二责任主体。物业服务不规范,业主拒交费用,成了一个比较...
1、未经同意而增加服务 物业公司收取物业费用是需要依照相关的物业收费标准的,所以购房者再交物业费的时候要根据这一标准来判断物业收费是否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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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因为房屋质量问题还未交房,物业费是由开发商缴纳; (2)将房屋出租,租赁合同中注明了物业费有租住户缴纳的; (3)物业公司未履行合同的服务责任的,全体业主可以拒交,但要有有力的证据; (4)物业公司没有和业主签合同; (5)物业公司提供的服务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的标准; (6)物业公司没有物价管理部门各项审批文件原件; (7)物业公司擅自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的; (8)物业公司不经业主许可自行增加的收费项目。
以下几种情况可以拒缴物业费: 1、对于物业公司要求交纳供热、中央空调等动力设备产生的能源费用不在业主交纳范围内的,可以拒绝交纳; 2、物业服务质量过差可暂时拒交,但要有有力的证据,并找寻实质解决办法; 3、物业提供合同内未约定或未经业主同意的服务时,业主有权拒交; 4、物业公司擅自提高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情况,业主对擅自提高的部分可以拒交。 5、因房屋质量问题还未交房的,物业费是由开发商交纳; 6、物业公司没有物价管理部门各项审批文件原件的情况,业主可拒交。
1、物业公司提供的服务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的标准; 2、物业公司擅自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重复收费的; 3、物业公司不经业主许可自行增加的收费项目。 如果物业公司提供的服务达不到合同约定的标准,说明服务质量不到位。出现服务质量与收费价格不符的问题,显然,在这个时候物业公司是违约的,业主可以通过业主委员会直接与物业公司交涉,甚至可以根据合同的约定改聘其他物业公司来管理小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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