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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我国法律并没有规定医疗纠纷诉讼一定要经过医疗事故过错鉴定,医疗事故鉴定并非医疗纠纷诉讼的前置程序。一般的说,患者只要有证据证明自己或已...
医疗纠纷不是必须做过错鉴定,因为存在过错推定情形。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二条,患者有损害,因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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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医疗过错不是必须进行鉴定,如果出现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等情形的,则会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 2、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二条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二)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三)遗失、伪造、篡改或者违法销毁病历资料。
1、医疗过错不是必须进行鉴定,如果出现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等情形的,则会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 2、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二条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二)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三)遗失、伪造、篡改或者违法销毁病历资料。
看情况,医疗事故鉴定多处不符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人民法院委托司法鉴定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如鉴定人签名等,这样医疗纠纷也就只能进行医疗司法鉴定了,你可以依据此进行抗辩,拒绝做医疗事故鉴定。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十四条 司法鉴定机构应当对委托鉴定事项、鉴定材料等进行审查。对属于本机构司法鉴定业务范围,鉴定用途合法,提供的鉴定材料能够满足鉴定需要的,应当受理。对于鉴定材料不完整、不充分,不能满足鉴定需要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要求委托人补充;经补充后能够满足鉴定需要的,应当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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