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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
1、离婚后子女抚养权归女方所有的,男方是有权探望子女的,女方不得限制男方行使探望权,但男方有不利于子女成长的情形除外。 2、《民法典》第一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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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男方不让女方看孩子,可以找家族中的老人或警察调解,也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看孩子的权利。
你提到的问题的本质是精神支持。人到老年,更希望在精神上得到孩子的关心和照顾。所谓精神支持,是指满足老年人的精神、情感和心理需求,使老年人获得必要的温暖,享受家庭特有的家庭幸福。它可以独立存在,也可以渗透到经济支持和生活护理中。我国1996年颁布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一条规定:赡养人应当履行经济支持、生活照顾和精神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这一规定的精神慰藉,其本质是精神赡养。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物质生活的丰富,家庭亲情和精神慰藉成为老年人的强烈期望和精神支柱。因此,2012年新修订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充实了精神慰藉的规定,即家庭成员要关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不能忽视或冷落老年人。与老年人分开生活的家庭成员应经常看望或问候老年人。这样,经常回家不仅是赡养人的责任,也是法律赋予的义务。同时,《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七十四条还规定了救济措施,即老年人与家庭成员因赡养、赡养或者住房、财产发生纠纷,可以向人民调解委员会或者其他有关组织申请调解,也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
原告起诉后,法院立案后,法院依法将起诉状副本送达被告。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对起诉状的内容进行答辩。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如果被告不提交书面答辩状的,也可以在开庭时口头或书面答辩。《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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