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虽然婚后的动迁安置房和补偿款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往往不能在离婚诉讼时同时处理。这一点人们总是难以理解。因为动迁安置补偿协议涉及到众多人员...
夫妻离婚时拆迁安置房的分割,要看具体情况。 1、对于双方均是被拆迁安置人口的,该房屋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分割时应根据房屋的实际使用情况和双方的...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被拆迁房屋是夫妻一方父母的财产,安置时“按人头”计算的,只要二人均享有了拆迁安置面积,那么夫妻双方对于回迁房屋产权享有一定份额,而不论回迁房屋登记在父母名下或是夫妻一方名下,如果是登记在夫妻一方名下,如果父母没有明确表示是对一方的赠与,应当视为是对夫妻双方的赠与,那么登记在夫妻一方名下的拆迁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属于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在时进行分割,属于一方个人所有的财产在离婚时归个人所有,不进行分割。在离婚时是否需要分割以及如何分割,需要结合被房屋的性质。如果被拆迁房屋是一方,该房屋在婚后进行拆迁,婚前房屋在婚后拆迁转化为安置房,这是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形态的转变,没有发生性质的改变,这种情况下依然属于一方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所有,在离婚时不进行分割。如果被拆迁房屋虽然是一方婚前个人财产,但在婚后拆迁安置房屋时增加了配偶一方的人口面积,因为配偶的关系等因素多安置的利益归配偶一方享有。在离婚时拥有房屋的一方需要向配偶支付经济补偿。如果被拆迁房屋是双方共同财产,后安置的利益属于夫妻双方共同所有,在离婚时正常进行分割。
时一方的股份一般这样分割: 1、夫妻之间直接转让股份:由一方把一部分或者全部股份直接转让给另一方,因为涉及到其他的关系和相关法律制度,需要履行一定的手续。 2、双方对一方的股份转让价款进行分割:持有股份的一方退出所在的企业,把股份的转让价款当作进行分割。 3、股份在夫妻间不发生转移,而是由一方作价补偿给另一方:仍然保持持有股份一方的股份,把这些股份评估作价,向另一方进行补偿。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23人已浏览
156人已浏览
155人已浏览
148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