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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房产分割计算增值,首先要确定房屋属于夫妻共同房产的才能分,如果是一方的个人财产的不能分,依法归个人所有。如果共同房产是登记在一方名下的,...
审理离婚后的财产纠纷,财产的价值应区别不同情况予以确定: 若属于双方约定或法院判决不予处理的财产,财产价值以处理时的市场价值确定; 若属于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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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房产贬值,应以房产实际价值分,分割办法依一般情况分割。1、婚前一方购买的房屋,付清所有房款的,属一方的婚前财产。2、婚后一方用个人财产购买的房屋,属一方的财产。3、夫妻双方婚后一次性出资,取得房屋产权证书后离婚的,属夫妻双方共同共有。4、夫妻双方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包括贷款)房屋,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一般均等分割。如果当事人是在全部偿还银行的贷款之后提起离婚诉讼,此种法律关系较简单,一般平均分割房产。分割按揭财产时候存在首付款、已经偿还贷款、尚未偿还贷款、房屋实际升值等四个组成部分。实际上房屋的合同价值就是已经支付房款与剩余贷款本息的总和。当房屋的实际价值低于首付款、已经偿还贷款、还应继续偿还贷款之总和时,则应当由其中一方取得房产,继续向银行偿还贷款本金、利息,同时另一方向其支付房屋价值差额部分的一半。离婚时,房产要进行分割,但随着时间的推移,房产的价值有涨有跌。
(一)实务中计算规则在肯定配偶另一方可以分割房屋增值部分的前提下,需要确定房屋增值部分的具体计算规则。实务中针对按揭房屋分割时,共同还贷部分偿还的问题,曾提出了计算补偿的公式:共同还贷部分补偿额=婚后共同还贷额×现行市场价值实际总房款,总房款本金+已还利息额 (二)直接计算规则的操作困难不言自明。实务中可以采用间接的计算规则。在掌握首付款项、还贷总数,房屋现今市场价格以及购买房屋时价格也可以计算具体的增值部分的具体数额。具体公式如下:共同还贷部分的增值=房屋增值总额—首付款增值额当然此公式仅为核心公式,还有尚未还贷部分等因素的影响。间接计算规则的最大好处就是不需要对结婚时房屋的市场价值进行评估。
离婚经济纠纷中关于不动产价值的确定,夫妻之间可以交流协商,参照现行的市场标准确定出一个合理的数额。协商不成当事人一方就房屋主张所有权,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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