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根据:〈国家劳动总局财政部[80]劳总薪字29号、[80]财企字41号〉《关于国营企业职工请婚丧假和路程假问题的通知》 一、职工本人结婚或职...
根据国家劳动总局、财政部(80)劳总薪字29号、规定,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以及死亡后,职工可请丧假料理丧事。 (一)假期:根据...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一、严禁举行婚礼庆祝活动。党员、干部除了按规定举行婚礼、葬礼外,其他喜庆都不允许操作。办婚庆事宜的宴请对象主要限于亲戚,规模严格控制在10桌以内。严禁放置拱门,悬挂气球,拉横幅,以乐鼓队等形式表现氛围的多时间段,不分场所,有意以零为零的方式做大事。二、严禁举行婚礼庆祝活动时,不得亲自给亲戚以外的人打电话,发送邀请函,发送邮件,发送口信等,借用婚礼庆祝活动,接受任何公司和亲戚以外的人的礼金、红包、贵重礼物等。在举行婚礼庆祝的情况下,无论是否大工作,都要追究责任。三、禁止用公款清算应由个人承担的操作费用不得违反公共汽车,公共汽车不得举行婚礼。四、实行党员干部举行婚礼庆祝活动报告制度。严格履行事前申报、事后报告制度,在婚礼10个工作日前向本公司报告,说明操作事项、时间、场所、宴会桌数等需要说明的情况,约定遵守相关纪律,事后10个工作日内报告遵守约定的葬礼事项,事后15个工作日内报告实际情况五、严格的责任追究。违反规定的党员干部一律免职,一律公开通报曝光,一律实施案件双重调查。对通知精神执行不力的,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相关规定,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的领导责任。
《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第八条,禁止脱离实际,弄虚作假,损害群众利益和党群干群关系。不准有下列行为: (一)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和沽名钓誉的“政绩工程”; (二)虚报工作业绩; (三)大办婚丧喜庆事宜,造成不良影响,或者借机敛财; (四)在社会保障、政策扶持、救灾救济款物分配等事项中优亲厚友、显失公平; (五)以不正当手段获取荣誉、职称、学历学位等利益; (六)从事有悖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的活动。
婚假: 1、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 2、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可享受晚婚假15天(含3天法定婚假)。 3、结婚时男女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视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4、在探亲假(探父母)期间结婚的,不另给假期。 5、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 6、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婚假期间工资待遇:在婚假和路程假期间,工资照发。丧假: 1.根据国家劳动总局、财政部(80)劳总薪字29号、规定,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以及死亡后,职工可请丧假料理丧事。 (一)假期:根据具体情况,由本单位行政领导批准,酌情给予13天的丧假。 (二)路程假:去外地料理丧事的,可根据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三)工资待遇:工资照发,车船费自理。 2.因为上述规定包含了“岳父母或公婆”。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470人已浏览
1,644人已浏览
3,287人已浏览
61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