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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股东认缴了全部注册资本,那么非法律的其他规定,如存在滥用股东权利、财产混同等情形,股东不再承担责任。 2、股东未全部认缴出资,公司有...
1、如果股东认缴了全部注册资本,那么非法律的其他规定,股东不再承担责任。 2、股东未全部认缴出资,公司有权要求股东认缴出资,其他股东有权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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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分情况看待。 2.公司欠债的情况下股东通常情况下是不需要承担责任的,在股东完成了自己的出资义务以后,公司在法律层面上是可以独立的承担债务的,这也是公司具有法人资格的重要表现形式之一。 3.但是如果股东有抽逃公司的资产或者没有履行出资义务的话就负有连带偿还责任。
1、一般是不需要的,在有限公司中,股东一旦完成了出资义务,那么公司的债务就应当由公司独立承担,股东只以自己认缴的股份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 2、但在一些情况下,有限公司股东也需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股东有欠债的行为,公司的法人不需要承担责任,由股东自己承担,偿还债务就可以,股东按照规定认缴出资之后,与公司的债务之间不具备任何的关系,不需要由股东承担公司所负的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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