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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来越多的人在死前立遗嘱,为了自己死后把财产留给自己认可的人,具体该怎么办,遗嘱公证可以异地处理吗?遗嘱公证是指民生前安排自己的财产,经国家...
严格意义上来说,并不存在所谓的异地办理。因《公证法》规定了,公民的住所地(也就是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都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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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公证可以异地办理。当事人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申请办理。遗嘱公证指的是公民生前对自己的财产作出安排,并经国家公证机关公证,于死亡时立即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行为。《公证法》第二十五条规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规定,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遗嘱公证是指公民生前对自己的财产作出安排,并经国家公证机关公证,于死亡时立即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行为。立遗嘱的内容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立遗嘱的当事人必须神志清楚,有行为能力. (2)遗嘱的内容要合法,不能剥夺无行为能力或无独立生活能力的人的继承权; (3)遗嘱中的财产是个人合法财产。 因此,办遗嘱公证需由立嘱人持证明个人身份的证件到户籍地的公证机关办理,如行动不便,也可邀请公证员到立嘱人住地办理。生命垂危时立嘱,应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公证人证明,公证机关可在审查其合法性后,予以确认公证,公证员对遗嘱有保密义务,进行遗嘱公证,可向立嘱人提供法律上的保障,即其在生前按自己的意志,处分其财产,对预防和减少纠纷都有积极的作用。 所以,办理遗嘱公证不能异地办理,只能由遗嘱人住所地或遗嘱行为发生地的公证处受理。
遗嘱一般不可以异地公证,遗嘱公证只能在居住地或遗嘱行为发生地办理,非居住地或遗嘱行为发生地公证行为无效。但要是其居住地或遗嘱行为发生地属于异地,公证行为是有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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