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非法院委托,拍卖流拍多少次都可以再拍,调不调价都行。法院委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七条对于第二次...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法院拍卖车辆流程具体如下:1、评价价格评价是拍卖的先决程序。在对被查封.扣押.冻结的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变现前,法院应当委托依法成立.具有相应资质的资产评估机构对其进行价格评估。2、强制拍卖的决定价格评价完成后,法院可以组织双方当事人协商,按评价将被执行人的财产偿还给申请执行人。3、确定和委托拍卖机构对拍卖机构的选定,应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冻结.拍卖上市公司国有股和社会法人股的几个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几个规定)和最高院的统一由法院技术所委托的规定处理。4、发表公告和展示目标的拍卖机构受到法院委托后,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进行拍卖公告和拍卖展示。对拍卖方案.拍卖公告等重大事项,拍卖机构应征求法院的意见,获得法院的同意和积极配合。5、确定拍卖保留价在拍卖会召开之前,法院应当以评估价格为基础确定拍卖保留价并告知拍卖机构。6、举行拍卖会举行拍卖会时,法院一般应派员到场监拍,并将拍卖情况记入笔录;拍卖机构亦可邀请公证员到场进行公证。7、确认拍卖结案对拍卖结果,法院应依法进行审查,审查发现拍卖机构,与竞买人之间或者竞买人相互之间恶意串通,并给他人造成损害的情形,将依法裁定拍卖无效;若审查未发现上述情形,则应确认拍卖结果。
很多人问我户口问题,这个问题我无法回答。因为我这次拍卖也遗忘了户口问题,后来想起来拿着房产证查了一下,发现没有挂靠户口。 广州的政策听说是,房主可以拿着房产证,把房子名下的户口挂起来,然后迁入自己的户口;杭州没有问过,不知道是否有这样的政策以上是 法院拍卖房能买吗的回答
债权人可以参加拍卖。如果拍得房产,照样支付拍卖款,但可以将法院判决的债权抵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三十一条:拍卖财产上原有的担保物权及其他优先受偿权,因拍卖而消灭,拍卖所得价款,应当优先清偿担保物权人及其他优先受偿权人的债权,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拍卖财产上原有的租赁权及其他用益物权,不因拍卖而消灭,但该权利继续存在于拍卖财产上,对在先的担保物权或者其他优先受偿权的实现有影响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将其除去后进行拍卖。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964人已浏览
3,525人已浏览
206人已浏览
31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