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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以:户口迁移必须交验当事人有效期限内的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原件,才能办理;当事人应先换领身份证(同时申请领取临时身份证),再办理户口迁移...
两者不存在因关关系的: 1、只要原来的身份证还在有效期限内,并且存完好的,就可以继续使用(包括申请领取驾驶证,但是填写户籍地址时,应以本人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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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不可以:当事人应凭本人最新的户口本,去对应的辖区派出所申请换领身份证; 2、迁出地的辖区派出所在当事人领取迁移证时,就已经注销了原常住户口,是不能再受理当事人的身份证的。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的规定:第七条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第十条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应当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交验居民户口簿。
可以使用的,离婚后即使户口迁移,原身份证只要仍在有效期内即可正常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规定:第十一条国家决定换发新一代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公民应当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未满十六周岁公民的居民身份证有前款情形的,可以申请换领、换发或者补领新证。公民办理常住户口迁移手续时,公安机关应当在居民身份证的机读项目中记载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变动的情况,并告知本人。
两者不存在因果关系:只要该身份证没有到期并且保存完好的,就可以继续使用(有效的),当事人迁移户口的,不会影响原身份证的使用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的规定:第三条居民身份证登记的项目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公民身份号码、本人相片、指纹信息、证件的有效期和签发机关。公民身份号码是每个公民唯一的、终身不变的身份代码,由公安机关按照公民身份号码国家标准编制。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应当登记指纹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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