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消费者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有权检举、投诉、申诉、提起诉讼,有权获知处理结果。...
消费者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有权检举、投诉、申诉、提起诉讼,有权获知处理结果。...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为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除国家制定的“三包”商品目录外,省有关行政部门可以制定本省的“三包”商品目录及“三包”期限,制定时,应当听取消费者协会、消费者和经营者的意见。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对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领导,组织、协调、督促有关行政部门做好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有关行政部门应当及时公布涉及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的信息,对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27人已浏览
303人已浏览
3,587人已浏览
27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