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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一般刑事案件大致要经过3个阶段,即侦查阶段(公安机关)、审查起诉阶段(人民检察院)和审判阶段(人民法院)。...
公安局的立案程序 1、必须先有人报案(当事人,或者旁人)。 2、只有刑事案件予以立案,民事纠纷,治安案件一般都只是留个案底。 3、不予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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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四十六条:为了查明案情,在必要的时候,侦查人员可以让被害人、犯罪嫌疑人或者证人对与犯罪有关的物品、文件、尸体、场所或者犯罪嫌疑人进行辨认。对犯罪嫌疑人进行辨认,应当经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 第二百四十七条:辨认应当在侦查人员的主持下进行。主持辨认的侦查人员不得少于二人。组织辨认前,应当向辨认人详细询问辨认对象的具体特征,避免辨认人见到辨认对象。 第二百四十八条:几名辨认人对同一辨认对象进行辨认时,应当由辨认人个别进行。 第二百四十九条:辨认时,应当将辨认对象混杂在其他对象中,不得给辨认人任何暗示。辨认犯罪嫌疑人时,被辨认的人数不得少于七人;对犯罪嫌疑人照片进行辨认的,不得少于十人的照片。 第二百五十条:对犯罪嫌疑人的辨认,辨认人不愿意公开进行时,可以在不暴露辨认人的情况下进行,侦查人员应当为其保守秘密。第二百五十一条:辨认经过和结果,应当制作《辨认笔录》,由侦查人员签名,辨认人、见证人签字或者盖章。
公安局的立案程序 1、必须先有人报案(当事人,或者旁人)。 2、只有刑事案件予以立案,民事纠纷,治安案件一般都只是留个案底。 3、不予收费,公安机关处理事情是不收费的。 4、当案件侦查,审理完毕,或者案件不需要继续侦查审理等其他情况,公安机关将予以撤销立案。
1.如果被害人发现自己被犯罪分子侵害的话,可以到公安机关报警,申请刑事立案,将自己被侵害的事实及搜集到的相关证据口头或书面陈述给公安人员,公安机关应当受理案件并向报警人出具受理案件回执,公安受理案件后应当在7日内作出是否立案的决定并书面通知被侵害人,被害人对公安不予立案决定不服的话,可以向上级公安机关申请复议一次,也可以向同级人民检察院申请立案监督(申诉), 2.检察机关应当受理并作出是否不同意公安机关不予立案的决定,如果检察机关作出同意公安机关不予立案的决定,应当出具书面意见,被害人可以向上级人民检察院申诉,也可以直接到同级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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