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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有关农村土地承包权延长30年的内容,《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要求: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
这个新型土地承包政策在根本上并没有改变原有承包期限中的规定,换而言之,村委会将依旧保持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下的全村土地平均分配秩序。农民原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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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是国家的法律和政策规定了一些特殊情况下,可以调整土地:比如《农村土地承包法》第27条就写明了,三种特殊情况下,经三分之二或三分之二以上村民同意,就可以重新分地!这三种特殊情况,其中之一就包括“新增人口无地少地情形比较严重,又没有其他生活来源的”。 其次,农村土地的所有权,是在村集体手上的。而中国大多数农村,其实是半自治状态的。也就是说,很多农村其实有自己的一套处事惯例,归根结底,农村还是乡土人情社会。 所以,既然上一次延期并没有改变分地的难度,这一次延期30年,其实也并没有对无地农民造成实质性的影响,很有可能要调整的。 实际上无地的农家朋友不要惊慌,土地承包到期后,要积极争取,早日提出申请
土地到期后,重新分配的情况估计可能性不大,一般会选择延期: 1、可以永久延期,并且可以继承 2、增加承包期,从30年变为70年、99年等较长的期限。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步稳定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通知》规定:土地承包期再延长30年不变,营造林地和“四荒”地治理等开发性生产的承包期可以更长。土地承包期再延长30年,是指家庭土地承包的期限。土地承包期再延长30年,是在第一轮土地承包的基础上保持稳定。不能将原来的承包地打乱重新发包,更不能随意打破原生产队所有权的界限,在全村范围内平均承包。已经做延长土地承包期的地方,承包期不足30年的,延长到3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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