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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只要是当事人的财产,不管是不是异地,都可以保全。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对方的申请,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
可以,只要是当事人的财产,无论是否在异地,均可进行保全。 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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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委托执行若干问题的规定,2011年4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21次会议通过。 第一条执行法院经调查发现被执行人在本辖区内已无财产可供执行,且在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内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应当将案件委托异地的同级人民法院执行。 执行案件中有三个以上被执行人或者三处以上被执行财产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辖区以外,且分属不同异地的,执行法院根据案件具体情况,报经高级人民法院批准后可以异地执行。 第二条案件委托执行后,受托法院应当依法立案,委托法院应当在收到受托法院的立案通知书后作委托结案处理。 委托异地法院协助查询、冻结、查封、调查或者送达法律文书等有关事项的,受托法院不作为委托执行案件立案办理,但应当积极予以协助。 第三条委托执行应当以执行标的物所在地或者执行行为实施地的同级人民法院为受托执行法院。有两处以上财产在异地的,可以委托主要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执行。 被执行人是现役军人或者军事单位的,可以委托对其有管辖权的军事法院执行。 执行标的物是船舶的,可以委托有管辖权的海事法院执行。 第四条委托执行案件应当由委托法院直接向受托法院办理委托手续,并层报各自所在的高级人民法院备案。 事项委托应当以机要形式送达委托事项的相关手续,不需报高级人民法院备案。采纳
随着中小城市的兴起,大城市的加速繁华,更多的外地人来到发展条件更好的城市谋求工作和生存之地。但是在碰到购房问题的时候,有一个节骨眼就不得不重视了,那么,异地可以办房产证明吗按规定法律上是允许的。其当事人去自己的户籍所在地的居委会(或村委会)开具证明办理即可。按照我国现行的规定,失业人员或暂时未就业人员,可以到户籍所在地登记失业,并办理失业登记证,这是直接的一种。
可以的。首先要在原参保地办理医保关系注销手续,然后由本人向市社保中心提出医保关系转移申请,凭转出地经办机构出具的《参保(合)凭证》以及原参保地医保缴费凭证,填写所在省份的医疗保险关系转移申请表,到市社保基金结算中心办理医保关系和个人账户转移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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