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七十五条,公安机关接受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经县级以上公安...
刑事案件是指涉嫌侵犯刑法保护的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的社会关系。国家对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的刑事责任进行调查、审判,并给予刑事制裁(如罚款、有...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刑事案件公安机关要立案。公安机关对刑事案件不立案的,当事人可以复议,也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会通知公安机关立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立案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 一、有犯罪事实指客观上存在着某种危害社会的犯罪行为。这是立案的首要条件。有犯罪事实,包含两个方面的内容。 1、要立案追究的,必须是依照刑法的规定构成犯罪的行为。立案应当而且只能对犯罪行为进行。如果不是犯罪的行为,就不能立案。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5条第1项的规定,有危害社会的违法行为,但是情节显着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就不应立案。由于立案是追究犯罪的开始,此时所说的有犯罪事实,仅是指发现有某种危害社会而又触犯刑律的犯罪行为发生。至于整个犯罪的过程、犯罪的具体情节、犯罪人是谁等,并不要求在立案时就全部弄清楚。这些问题应当通过立案后的侦查或审理活动来解决。 2、要有一定的事实材料证明犯罪事实确已发生。包括犯罪行为已经实施、正在实施和预备犯罪。 二、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指依法应当追究犯罪行为人的刑事责任。只有依法需要追究行为人刑事责任的犯罪事实,当有犯罪事实发生,并且依法需要追究行为人刑事责任时,才有必要而且应当立案。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5条的规定,虽有犯罪事实发生,但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犯罪嫌疑人死亡的;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均不追究刑事责任。 刑事立案是没有时间限制的,但是却有相关的立案条件,立案必须具备以上两个条件才能成立。
公安机关刑事立案标准包括公安机关管辖的所有刑事案件的立案标准。一般来说,除海关缉私、军事自侦、职务犯罪由其他部门管辖、法院直接受理外,其他刑事案件由公安机关管辖,如盗窃、抢劫、故意伤害、非法经营等。即使是同类型的刑事案件,不同罪名的立案标准也有很大差异。比如同样的侵财犯罪,盗窃和抢劫的立案标准相差甚远。具体《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240人已浏览
203人已浏览
265人已浏览
3,26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