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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报销期限:生育保险报销有一定期限。在此期间,劳动者可以向有关单位申请报销。如果错过了生育保险的报销时间,就没有补办申请。我国生育保险时间一般在婴儿出生后18个月内。当时由于大部分省市会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相关规定,各地生育保险报销时间不同,需要我们特别注意。生育保险的报销时间应以当地社会保障中心的规定为标准,有18个月、10个月、6个月以上。
根据相关规定,女职工生育或流产后,由本人或所在企业持有当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生育婴儿,死亡或流产证明,到当地社保经办单位办理手续,领取生育津贴和报销生育医疗费用。
生完小孩后,需要生产完90天以内自行或者让配偶将生育津贴报销所需材料交到本公司人力资源部或者社保局。具体需要的资料如下(以重庆地区为例): 1、重庆市职工生育保险结算附件(加盖单位公章,找单位人劳要); 2、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再)生育服务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婴儿出生(死亡)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结婚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6、《重庆市职工生育保险并发症备案表》(无并发症不需要); 7、能体现生产方式的出院记录或诊断证明; 8、产前检查的门诊检查票据原件; 9、住院费用票据原件; 10、住院汇总清单(若医院已进行生育结算不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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