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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第七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
a.即使作为小股东要收购公司其他股东的股份时,也应当聘请律师介入的。收购事务中的法律风险防范是很要紧的。 b.应当要考量的是: (1)该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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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议股东股权收买请求权,又称中小股东异议估价权、少数股东收买请求权,是指在股东大会就合并、解散、营业、让与等公司重大事项进行表决前和表决时,如果股东明确表示了反对意见,而该事项获得决议通过,则该股东有权要求公司以公平价格收买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风险提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首先聘请财务、技术、法律等专业顾问进行收购前的尽职调查;根据调查结果,决定是否收购,针对存在的风险做好应对措施; 其次是双方商谈收购事宜,确定细节,签署相应的协议; 第三是办理工商等部门的变更手续; 第四是办理相关交接手续,实际进驻公司。
公司只能在特定情况下收购股东的股权。 对于有限公司,只有符合以下几种情况,且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才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盈利,符合分配利润条件,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 第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原因出现,但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修改章程使公司生存。 对股份公司而言,只有在下列情况下,公司才能回购股份: 减少注册资本; 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三、奖励公司股份给公司员工; 四、股东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回购股份。 5、将股份转换为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份的公司债券; 第六,上市公司需要维护公司价值和股东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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