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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没有《出生医学证明》不能申报户口,必须先补领该项,再申报子女的户口; 2、具体的补领手续及申报户口的条件,当事人可以参照《国务院办公厅关...
我的回答是: 迁你户口与你有没有出生证明没有关系的。 如果是结婚迁:需要提供男女双方身份证、结婚证、迁入地居民委员会(有的不需要)到当地派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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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没有《出生医学证明》,原则上来说,是不能申报户口的,而户口本上的记载,是有法律效力的; 2、在当事人不能交验《出生医学证明》佐证户口本的”出生年月“申报有误的前提下,是不能更改的; 3、建议当事人带上本人的身份证、孩子的户口本,去孩子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户籍科,说明该户口的形成原因,并根据对方的提示完善。《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第十七条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在该前提下,当事人是不能迁入户口的: 1、在当地拆、迁期间,很多地区是“冻”结户口迁入及迁出的(新生儿申报户口、退役迁入户口除外); 2、当事人可以带上本人的身份证、户口本等,事先咨询户口迁入地的辖区派出所工作人员,具体以对方的答复为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第六条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第十三条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1,迁移户口一般是不需要出生医学证明的; 2,如果当事人是指新生儿申报户口的,那必须提供出生医学证明,才可以正常申报户口; 3,新出生的婴儿可在父亲或母亲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常住户口; 4,具体可咨询户口所在地派出所,以对方答复为准。 一,办理户口迁移的一般程序(如果未成年人需要随迁的,填写随迁单即可): 1,凡需要迁移户口的;必须收当事人提出申请; 2,提供当事人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房屋产权证等资料; 3,并经过户口所在地村(居)委出具是否同意迁移的意见; 4,户口接收地村委或者居委会出具是否同意接收户口的意见; 5,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出《户口迁移证》; 6,携带上述资料,去户口迁入地派出所落户即可。 二,新生儿申报户口手续: 1、医院出具的《出生医学证明》。 2、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服务手册》;属计划外生育的,持婴儿母亲所在镇或镇级以上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3、婴儿父或母的集体户口簿或家庭户口簿。 4、属跨年度出生未落常住户口的,应持上述材料到派出所申请,报市局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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