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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人结婚证丢失了怎么办

2021-11-27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坏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也就是说,申请补办结婚证的当事人应当持户口簿和身份证向原结婚登记机关或者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能找到档案的可以携带身份证、户口簿、查档证明补领,找不到档案的可以在原单位或街道出具证明后补领。?需要注意的是,集体户口必须提供首页和本人户籍卡,复印件必须加盖派出所或单位红章。如果不能提供户口本原件,必须出具加盖派出所印章的户籍证明。另外,双方必须到场。军人应携带军人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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