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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国有土地使用权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规定,土地使用权人未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以划拨土地使用...
划拨土地使用权指的是土地使用者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所取得的或者无偿取得的没有使用期限限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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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国有土地使用权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规定,土地使用权人未经批准权人民政府批准,以划拨土地使用权为投资与他人签订合同合作开发房地产的,应认定合同无效。但起诉前已经办理了批准手续的,应当认定合同有效。
土地使用权可以抵押给私人但是土地使用权抵押给个人只有国有土地可以办理,农村土地的使用权和宅基地不能进行抵押。 抵押时签订的抵押合同不得违背国家法规,法律规定,中国合法的企业和个人都可以合理合法的利用土地,权益受法律保护。使用权和土地上的建筑物、附着物同样要做抵押、过户登记。
1、含义上的区别。建设用地使用权是因建筑物或其他工作物而使用国家所有的土地的权利。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向国家交付土地使用权出让费用,国家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的年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的行为。 2、土地用途主体的区别。建设用地使用权是存在于国家所有的土地之上的物权,使用集体所有的土地进行建设(如兴办乡镇企业、村民建造住宅、村内建设公共设施),则不属于规定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国有出让土地所有权的主体是政府。 3、目的不同。建设用地使用权是以保存建筑物或其他构筑物为目的的权利。这里的建筑物或其他构筑物是指在土地上下建筑的房屋及其他设施,如桥梁、沟渠、铜像、纪念碑、地窑,建设用地使用权即以保存此等建筑物或构筑物为目的。国有土壤土地所有权在法律允许的条件下可以使用,不问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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