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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的小产权房,有时也叫“乡产权房”,指的是一些村集体组织或者开发商建筑在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或是由农民自行组织建造的,并由乡镇政府而不是国家颁...
小产权房一般不能买。小产权房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无法办理相关证件。虽然双方可以在没有房产证的情况下签订销售合同,但由于无法办理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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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来说,小产权房是可以购买的,风险不是很大。购买小产权房主要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1、如果你买房的目的是自住,那么,风险并不大。首先,你的房是盖在村属的土地上,土地归所在村集体所有,所以,发生产权争议的可能性非常之小。作为对该房产的准司法仲裁主体的村委会是承认你的产权的,如遇到拆迁,村委会将视你的产权为该村产权的一部分而予以保护。至于以违章建筑对待,于法于理均不通。 2、如果,你所买的“小产权房”在亲属、朋友、熟人中发生转让买卖,也是可以进行的。因为在此种转让中产权证并不重要,可以用民间的商业合同方式进行转让,它一样具有约束力。 己建成的房不让人家卖,正建的房子不让人家建,堵塞农民的致富之路,于情于理于法,都不妥。 农民建房售房就像平价药房的横空出世,它作了政府多年来一直想作,而未能作到的,老百姓梦寐以求的事。它攻击的是房地产商们的价格同盟,也许畸形的房价能从这里打开缺口,这是件天大的好事。 政府应该作的事,是为城中村农民建房售房提供政策支持,提供法律帮助,而不是相反。 而且“小产权房”的确会对构建和谐社会,平抑房价,实现“居者有其屋”,作出贡献。 小产权房并不是一个法律上的概念,它只是人们在社会实践中,形成的一种约定俗成的称谓。目前通常所谓的“小产权房”,也称“乡产权房”,是指由乡镇政府,而不是国家颁发产权证的房产。所以,“小产权”其实就是“乡产权”,它并不构成真正法律意义上的产权。说的再直白一些,“小产权房”是一些村集体组织或者开发商,打着新农村建设等名义出售的、建筑在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或是由农民自行组织建造的“商品房”。 “小产权房”存在下面法律意义上的风险。 1、由村委会印制颁发的产权证不合法,国家不予承认。当“小产权房”遇到产权争议时,产权拥有人的权益将得不到法律保护。 2、“小产权房”不能上市交易,不能办理过户手续。 3、如遇到拆迁,将被视为违章建筑,得不到拆迁补偿。
《关于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若干意见》日前发布,其中明确了相关工作的重大政策问题。前不久,国土资源部召开通气会表示,将力争在明年年底前基本完成全国农村集体土地的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并明确制定出小产权房最新政策,小产权房不得登记发证。目前,农村集体土地的确权登记已完成70%-80%。 《意见》提出,要严格规范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行为,严禁搞虚假土地登记,严禁对违法用地未经依法处理就登记发证。 《意见》明确规定,“对于借户籍制度改革或者擅自通过‘村改居’等方式非经法定征收程序将农民集体土地转为国有土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非法出让或出租集体土地用于非农业建设、城镇居民在农村购置宅基地、农民住宅或‘小产权房’等违法用地,不得登记发证。对于不依法依规进行土地确权登记发证或登记簿规范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意见》明文规定,严禁城镇居民在农村购置宅基地,国土部下发的另一个通知也规定,严格执行城镇居民不能在农村购买和违法建造住宅的规定。对城镇居民在农村购买和违法建造住宅申请宅基地使用权登记的,不予受理。 一旦小产权房面临土地征收,购买房屋的城镇居民是无法享受到属于农村居民的宅基地使用权的补偿,也无法享受属于基于农村居民身份的拆迁福利。 解释的小产权的法律属性存在较大争议,拿不到真正法律意义上的产权证。
购买小产权房的风险是很大的。一般而言,非农业户口不允许购买小产权房子。小产权房子的宅基地所有权属于村集体,个人只有终身的使用权。你可以购买,如果已经公证,可以根据购买协议办理过户(实际履行义务人是其父亲,)要求其继承人将其死亡情况向土地部门讲明,其继承人代理办理。你可以起诉要求其继承人履行合同变更义务。如果你不同意他的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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