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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全日制用工转为全日制用工的区别,非全日制用工以小时计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超过十五日。全日制用工应当按月以货币形式定时向劳动者支付工资。非...
非全日制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约定的以小时作为工作时间单位确立劳动关系的协议。非全日制用工是随着市场经济的就业形式多样化而发展起来的用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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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指同一用人单位平均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4小时,累计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24小时的就业形式。非全日制就业时,小时工资标准是用人单位按照双方约定的工资标准向非全日制工人支付的工资,但不得低于当地政府颁布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当地政府颁布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包括用人单位支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基本医疗保险费。支付工资的最长周期不得超过15天。
非全日制就业是指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平均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5小时,累计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30小时的就业形式。根据关于非全日制用工若干问题的意见,1、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多个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与非全日制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应当订立劳动合同。劳动合同通常以书面形式订立。劳动合同期限不足一个月的,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订立口头劳动合同。但是,劳动者提出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2、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应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原则上参照个体工商户的保险办法。参加过基本养老保险并建立个人账户的人员,前后缴费年限合并计算,跨统筹地区转移的,应当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转移手续。符合退休条件的,按照国家规定发放基本养老金。3、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可以作为个人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按照待遇水平与缴费水平挂钩的原则享受相应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具体方法由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制定。4、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建立劳动关系的非全日制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费。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发生工伤,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被认定为残疾5-10级的,经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可以一次性结算残疾待遇及相关费用。
1、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2、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 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 3、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不得约定试用期。 4、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5、非全日制用工小时计酬标准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 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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