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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井下、高空、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人,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无论现在或过去从事这类工作,凡符合下列条件之...
对于曾从事多个特殊工种岗位工作的职工,必须按其从事其中一类(高空、井下、高温,有毒有害)工种的累计年限认定其办理提前退休所需的特殊工种工作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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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工种办理退休手续需要本人书面申请、公示证明(企业公示10天)、档案证明、户籍证明、二代身份证、养老手册、职工档案。特殊工种办理退休的条件: (1)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 (2)在高空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岗位工种工作累计满10年。在井下和高温工种岗位工作满9年。有毒有害身体健康工种岗位工作满8年。 (3)1996年1月1日前参加工作的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满10年,1996年1月1日后参加工作的缴费年限满15年。 (4)特殊工种的范围,严格按照本行业经劳动部门认可特殊工种名录执行,档案记载真实明确。
特殊工种符合提前退休从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种的生产或工作服务人员,可提前5年退休,即男性55岁以上,女性45岁以上。但也必须满足以下条件:(1)从事高空和特别繁重的体力劳动,在工作岗位工作10年;(2)从事地下和高温工作,在工作岗位工作9年;(3)从事其他有害健康工作,在工作岗位工作8年(以下简称特殊工作)。从业人员只有年龄条件,从事特殊工种的累计时间不能达到上述规定的年限的,不能退休。对于原从事特殊工作并达到规定的累计工作年限的人员,现在从事管理和技术工作的人员,政策规定可以按照男性55岁、女性50岁的规定退休。
民营企业有特殊工种。原国家劳动部将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重体力劳动和有毒有害的工种定为特殊工种,并明确特殊工种的范围由各行业主管部门或劳动部门确定。特殊工种不是一个正式的概念,只是约定俗成的叫法。所以,标准或法规对它没有正式的定义。特殊工种,不同于特种作业。1991年,原劳动部颁发的《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第二条对特种作业作出了定义。国家经贸委1999年发布的《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对上述定义作了部分更改,明确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及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的作业(如电工、金属焊接和切割等)。从事这类作业的人员称为特种作业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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