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当行贿罪与受贿罪均不成立时,介绍贿赂罪也不应成立,虽然介绍贿赂罪是独立的罪名,但是其在一定程度上依附于行贿罪、受贿罪,行为人是在行贿者与受贿...
、有关法律规定给付财物方不是行贿,而收受财物方却是受贿。如我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九条第三款规定:“因被勒索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没有获得不正当...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其中,次要客体是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主要客体是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正常管理活动。 本罪的犯罪对象是财物。但不应狭隘地理解为现金、具体物品,而应看其是否含有财产或其他利益成分。这种利益既可以当即实现,也可以在将来实现。 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具有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向他人索取财物,或者收受他人财物并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 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国家工作人员,另据本法第93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包括当然的国家工作人员,即在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拟定的国家工作人员,即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 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是由故意构成,只有行为人是出于故意所实施的受贿犯罪行为才构成受贿罪,过失行为不构成本罪。如果国家工作人员为他人谋利益,而无受贿意图,后者以酬谢名义将财物送至其家中,而前者并不知情,不能以受贿论处。
1、不能这样笼统来回答。事实上,一人可以向多人行贿,受贿者因为受贿数额或情节的问题没有被追究法律责任,但行贿者因为累计后的数额巨大,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另一种情况,受贿者收受多人行贿,受贿者被追究刑事责任,而所有的行贿者,可能因为数额或情节等原因,没有一人被追究刑事责任。当然,也可能一人向一人行贿,且数额巨大或情节恶劣,双方都被追究刑事责任。2、在刑法上,在立案标准上,法律对行贿、受贿的追诉标准是不一样的,在定罪量刑时,其标准也是不一样的。3、索贿是从重处理的情节,而被索贿者是无罪(通常情况下)
行为人的行为涉嫌行贿罪。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印发《关于办理商业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第9条,在行贿犯罪中,“谋取不正当利益”,是指行贿人谋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或者政策规定的利益,或者要求对方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政策、行业规范的规定提供帮助或者方便条件。在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等商业活动中,违背公平原则,给予相关人员财物以谋取竞争优势的,属于“谋取不正当利益”。 刑法第389条规定,为谋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财物的,是行贿罪。至于是否谋取到不正当利益,并不影响犯罪的构成。应注意行贿罪中关于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情节。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55人已浏览
163人已浏览
240人已浏览
308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