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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用期限超过一年的才给办理社保。。。。...
劳动者辞职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辞职,并做好交接工作,如果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可以主张赔偿。因为你未对不购买社会保险主张权利而自动辞职的,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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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社保部门进行投诉反映,要求公司为你补缴从你入职到离职期间的社保。公司如何为员工缴纳社保: 1、先在企业的所在辖区开立企业社保帐户 2、将企业内已参保的员工社保关系转入本企业帐户 3、在社保缴费首月在社保打印缴费明细单(明细单上包括员工的姓名、身份证号、缴费基数等) 4、办理同城委托扣缴社保手续(这是到企业开户银行办理) 5、以后每月只需向社保提交参保人员增加或减少表由于各地的开立企业社保帐户所需资料不一样及办理增加员工社保手续也不一样,政策也经常调整,所以具体所需资料应按所在辖区社保规定办理。
可以先跟单位协商解决工资以及缴纳社保问题,如果不能解决,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根据《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社保是劳动法规定强制缴纳的,同时劳动合同法也规定,合同内必须有社保缴纳协定。 也就是说,企业为员工缴纳社保是劳动法强制规定的,任何单位如果不为员工缴纳都是违法行为。缴纳时间从员工入职当月起(如果员工是15号前则当月开始,如果是15号以后,则从次月开始)。 你们单位不为员工买社保,而且还要求员工自行购买是严重违反劳动法的行为,你可以到当地劳动部门举报,并申请仲裁,可以要求企业为你补缴之前的社保,并获得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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