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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人员信息采集:先在“人员信息采集”填写人员信息,人员状态选择“正常”,是否雇员选择“是”;2、报表填写:点击“报表填写”→“扣缴所得税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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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以国家税务总局领导职务名义对外公开发表的署名文章,以及涉及总局领导重要活动、讲话的稿件,须经总局领导本人同意并签发后,由办公厅送新闻媒体刊发。个人撰写的业务、理论探讨文章,不涉及税收工作动态或领导讲话、内部信息资料的,一律文资自负。未经总局领导同意,任何人不得以国家税务总局名义或署以国家税务总局机关名称发表。在经领导同意参加的学术会议、讲课中,不得擅自举表内部工作动态和政策动向。不得以学术报告、理论研究名义对外披露本正式发布的涉税信息。
一,积分管理的适用范围和对象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市吴中区,相城区,姑苏区,工业园区和高新区(以下简称市区)。适用对象:在市区范围内,参加社会保险,已办理居住证且连续合法居住一年以上(含一年)的流动人口,经本人申请,纳入本市流动人口积分管理。2019年度将继续延用关于申请条件“连续居住一年”的补充证明。针对居住证系统内连续居住时间不满一年的流动人口,增设的补充证明途径:申请人居住证首次申领时间超过一年,且同时近一年在市区连续缴纳社保,则认定申请人在苏州市区已连续居住一年时间,符合积分管理申请条件。二,积分管理申请受理时间积分入学:2019年1月1日至4月15日。积分入户:2019年1月1日至10月31日。(上半年截止至5月15日前)积分入医:2019年6月1日至9月10日。以上日期节假日除外。申请人应当前往居住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社会事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积分管理窗口提出申请,按规定填写表格,并根据《苏州市流动人口积分管理计分标准》的规定,结合自身情况,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逾期申请,不予受理。三,积分管理申请基本材料(一)积分入户 1、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2、本人居住证原件3、本人户口簿或户籍地公安机关开具的户籍证明,家庭关系证明原件4、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等自有居住房证明原件5、本人社会保障市民卡原件(二)积分入学基本材料:1、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2、本人居住证原件3、本人户口簿或户籍地公安机关开具的户籍证明,家庭关系证明原件4、本人社会保障市民卡原件申请就读一年级:1、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原件2、子女的儿童预防接种证原件如果申请人子女超过当年就读一年级的年龄,还需出具二级以上医院证明,及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未获取过学籍号的相关证明。申请中学一年级:1、学籍卡或原学校就读证明书2、小学生素质发展报告书(3)积分入医1、本人居民身份证明书原件2、本人居住证明书原件3、本人户籍簿或户籍地公安机关发行的户籍证明书、家庭关系证明书原件4、本人社会保障市民卡原件5、入医儿童年龄低于2岁的,申请时需要提供入园证明书。
自然人个税申报流程如下: 1、纳税人准备报税资料; 2、向办税大厅提交资料; 3、办税大厅核对资料; 4、资料齐全,办税大厅受理申报; 5、征收税款,开具完税凭证,对申报表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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