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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未出庭证人的证言会被当庭宣读,征求公诉人、被害人、被告人的意见,查证属实后是可以作为证据的。 2、法律明确规定,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
证人证言属于证据,我国的三大诉讼法都将证人证言列为证据的一种。《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一条规定:证据可分为七类,即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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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民事诉讼活动中,证人若非民事诉讼法第七十三条规定的经人民法院许可的特殊情形,证人不到庭,证言不能作为证据采纳。刑事诉讼活动中,证人不到庭,其证言经过公诉人、被害人和被告人、辩护人质证并经查实可以作为定案依据。附:民事诉讼法第七十三条经人民法院通知,证人应当出庭作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许可,可以通过书面证言、视听传输技术或者视听资料等方式作证:(一)因健康原因不能出庭的;(二)因路途遥远,交通不便不能出庭的;(三)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不能出庭的;(四)其他有正当理由不能出庭的。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九条证人证言必须在法庭上经过公诉人、被害人和被告人、辩护人双方质证并且查实以后,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法庭查明证人有意作伪证或者隐匿罪证的时候,应当依法处理。
证人不愿出庭,必须有正当的理由,无正当理由未出庭作证的证人证言,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五十五条规定证人应当出庭作证,接受当事人的质询。证人在人民法院组织双方当事人交换证据时出席陈述证言的,可视为出庭作证。
当事人提交证人证言证据的,要向法院申请证人出庭作证,接受双方当事人质询及法庭询问,证人不愿意出庭,视为没有这种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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